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健全完善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关于健全完善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1月10日。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反馈省自然资源厅。
传真:0531-51791164,电子邮箱:sdgdbhc@shandong.cn
附件:关于健全完善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0月10日
关于《中共山东省委365体育投注,365备用网址关于健全完善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的起草说明
一、背景依据
2020年11月,我厅出台《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发〔2020〕11号)后,全省16市全部推行实施了田长制,建立了全方位耕地保护新机制,在耕地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自然资源部的充分肯定,并将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要求,根据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专题会“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工作体系”的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我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座谈讨论,研究起草了《中共山东省委365体育投注,365备用网址关于健全完善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起草过程
《意见》起草过程中,先后到青岛、淄博、聊城、潍坊、滨州等市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关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和土地承包户的意见,同时到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就《意见》相关内容进行请示。2022年9月,根据我省耕地保护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广西、安徽、浙江、四川等省、自治区田长制管理工作经验,对《意见》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全面建立和提升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设立总田长和副总田长,总田长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副总田长由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省长担任。总田长担负全省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负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组织领导田长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市、县、乡、村级田长的设立和职责。设立田长制办公室,负责田长制日常工作,细化成员组成和职责。
第二部分是落实六项主要任务。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强化耕地用途管制、推进耕地质量提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年度进出平衡责任、加强耕地保护执法监管等六个方面强化耕地保护,为推行田长制夯实基础。
第三部分是明确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积极宣传引导等方面保障田长制顺畅运行。
总体目标是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田长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构建形成“上下贯通、条抓块统、多部门协同推进”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
政策创新点:目前,我省耕地保护监督工作的难点是乡镇(街道)耕地保护监管力量薄弱,村(社区)缺少抓手,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难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在省、市、县级构建高规格、党政同责的领导体系,负责制度制定、协调推进、监督考核。同时压实基层和一线的工作责任,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直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监管中的重点、难点、堵点。
《关于健全完善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说明
《关于健全完善田长制严格耕地保护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1月10日,向社会各界公示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或建议。
特此说明。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