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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77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062元,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57元,增长6.2%。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645元,增长5.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625元,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253元,增长7.3%。全省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3.7平方米。
年末全省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546.5万人、2698.7万人、1643.6万人、2081.2万人和1801.6万人。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470.6万人和6981.0万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8元,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670元、400元。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平均比上年增长4.4%。年末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5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至101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7.6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至838元。年末养老机构2722处,养老机构床位45.5万张,护理型床位34.2万张。建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181处、农村幸福院12948处。
——摘自《2024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更新日期:2025-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