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4%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不断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着力促进教育公平,义务教育“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良好。截至目前,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24个百分点,4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总数居全国第二位,义务教育整体工作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报告建议,各级政府压实压紧责任链条,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切实推动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享受公平优质的教育。要统筹解决制约影响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各类问题,切实提高普及保障能力。统筹考虑学龄人口变动趋势、新型城镇化进程等因素,以县为单位,提前布局、动态调整学校规划,建立并完善与常住人口、学龄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城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加强欺凌防治、校车安全、校园餐等协同监管和综合治理,多方筑牢安全屏障,护航学生健康成长。(记者 刘一颖 通讯员 陈庆标)